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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联动态

“文化精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政策宣讲会”在市文联举行

       7月1日下午,由市委宣传部举办的“文化精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政策宣讲会”在市文联礼堂举行。市文联主席刘锦明、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曹永阳以及市文联各部门、各协会专干、全市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各镇街文联代表近130多人参加了宣讲会。宣讲会由刘锦明主席主持。
       曹永阳副调研员首先对我市出台的“文化精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政策”作了概述,指出该项政策的推行为我市文化名城建设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扶持、奖励和展示的艺术平台,催生了一大批文化艺术作品和文化产业项目,如音乐剧《蝶》、《爱上邓丽君》、《钢的琴》,本土粤剧作品《大明长城》,名家工作室以及南城艺展中心、万江下坝坊等艺术街区的创立,音乐剧节、粤剧黄金周等活动的举行等,都受益于上述扶持政策。政策推行几年来,已初见成效,但希望今后能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此次宣讲的内容主要围绕“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政策”现场进行解析、交流和答疑。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科科长林玉秀以《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纲要,从申报时间、申报主体、申报范围、申报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
       根据规定,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的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12月中下旬开始,申报文件除了以市名城办名义印发到市直各单位、各镇街宣传办(局)之外,还通过《东莞日报》、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申报主体必须是我市从事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单位是指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文艺团体,个人为东莞户籍人员和最近在东莞连续居住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专项资金的申报范围包括创作生产扶持类、精品奖励类、出版和发表补贴类、社会办文艺表演团队和粤剧专项扶持等五大类共15项,但由于部分项目是几年一届的,所以每年的申报范围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的申报文件为准。
       其中,创作生产扶持类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项目、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配套国家和省级文化精品项目。同一单位或个人只能申报1个创作生产扶持类项目,且以往获得市财政扶持的项目已成功结项。此前已获市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接受申报。
       精品类奖励对象为,代表东莞参评参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常设性权威奖项的文化精品。要求申报作品的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是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获得国际常设性权威奖项的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交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中国文联等中央或国家有关部门(单位)下发的文件证明材料。精品奖励等级分为A、B、C、D四大类:依据中宣部2005年制定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精神,在中宣部批准的全国常设性新闻出版、文艺、社科评奖中获奖的,根据获奖难易程度,分为A类奖和B类奖;在省委宣传部批准的全省常设性新闻出版、文艺、社科评奖中获奖的,根据获奖难易程度,分为B类奖、C类奖和D类奖;在常设性、权威性的国际文化精品评奖(以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中获奖的,按A类标准给予奖励。
       出版和发表补贴类包括文学艺术作品出版补贴、文学艺术作品发表补贴、哲学社会科学作品出版补贴、哲学社会科学作品发表补贴。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第一作者)提出申请。音乐作品必须由第一曲作者或第一词作者提出申请。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社会办文艺表演团(队)扶持的范围包括社会办专业文艺表演团体和社会办业余艺术团(队)。其中,社会办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从事营业性文艺表演活动的专业文化艺术团体,包括社会资本以个体、独资、合伙、股份等形式投资兴办的专业文艺表演团体。 社会办业余艺术团(队)是指我市企事业单位、镇(街)、学校、社区以及个人兴办的各类以舞台艺术(含音乐、舞蹈、曲艺、戏剧)表演为主的非营业性艺术团(队),但不包括我市各类业余粤剧团队(曲艺社)。
       粤剧专项扶持范围包括粤剧曲艺创作项目扶持和粤剧团队(曲艺社)扶持。其中,粤剧曲艺创作项目的申报条件是: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较强,具有冲击省级以上文艺奖项潜力的粤剧创作项目;新创作的项目和经改编的传统经典作品;本市组织的粤剧曲艺展演活动项目和参加省级以上粤剧曲艺竞赛的项目;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完备的运作计划、项目实施主体和其他完成项目所需的基本条件;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自身必须具有主持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的素质和能力。
       在互动环节中,听众讨论热烈,他们针对申报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疑问,希望能将文化精品扶持的门类放宽。林玉秀科长一一进行解答。她说具体执行标准要以每年新公布的文件为准,希望大家认真对照执行,力争能享受到文化扶持和奖励政策。
       市文联主席刘锦明认为,我市“文化精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政策”的出台,犹如一股春风,激发了许多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也催生了一些好的文艺作品。他期待全市文艺工作者潜心创作,同时,也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使辛勤创作的作品能获得更好的回报。
 
  
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科科长林玉秀作讲解
 
文艺工作者专注聆听宣讲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4-07-09 10:44:01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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