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东莞精神,营造积极健康、充满活力的文化氛围,在全市深入开展“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建设之际,东莞市文联面向全市发起以“我的祖国和我”为主题的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讴歌70年来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伟大成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全面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伟大历史进程,以音乐的形式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的伟大成就,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努力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表现东莞社会发展新成就的精品力作,并通过征集、推选等形式,把优秀原创歌曲的影响面扩大到全社会。活动将评选出“十佳歌曲”并结集出版专辑,举办颁奖演唱音乐会。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主办单位: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莞文学艺术院
协办单位:东莞市音乐家协会
三、活动安排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
(二)评选时间
2019年8月下旬完成歌曲征集初评及终评,2019年9月26日晚举行颁奖演唱音乐会。
(三)征集对象
在东莞工作、生活的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均可参加。参评作者请在东莞文学艺术网下载报名表,需有推荐单位(可以是所在单位或当地文联、音协分会)盖章,或市音协理事会成员签名推荐方可参加评选。
(四)作品要求
1、作品以“我的祖国和我”为主题,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反映各族人民在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动人故事。用歌声讲好中国故事、东莞故事,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
2、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多样化,强调思想性、艺术性、可听性较完美的结合。
3、参选作品内容必须原创,即是2018年1月以后新创作的原创作品,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地域性。在市级以上的各项征歌中获奖的作品,以及省级刊物中已发表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4、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五)作品报送
每位作者限报三首作品。来稿一式8份,一律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其中一份注明词曲作者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另外7份不署名。需附CD小样。来稿请寄送至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北路东莞文学艺术院东莞市音乐家协会
邮编:523017
联系人:王羚
电话:22216900 、13798768636
(请在信封上注明“我的祖国和我”征歌字样。)
(六)评选办法
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公开征集的歌曲中择优评选10首作品。每首奖励10000元(税前)。
(七)活动说明
1、应征作品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
2、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我的祖国和我”原创歌曲征集评选组委会
2019年6月16日